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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不撤离 当事驾驶员被大渡口警方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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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轻微交通事故不撤离 当事驾驶员被大渡口警方依法处罚
近日,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交巡警支队公布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撤离,当事驾驶员被处罚的案例,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轻微事故后要牢记:人未伤,车能动,不等交警,拍照快撤,避免造成交通拥堵,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前不久,在大渡口区美德路路口发生了一起摩托车与小轿车擦挂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小轿车驾驶员放任车辆停放在原地,下车与路边的摩托车驾驶员对事故责任进行争执,全然不顾后面车辆已经排起长龙。
交巡警赶赴现场后,立即进行了现场勘察,并要求小轿车驾驶员立即将车辆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经查看路段监控视频,交巡警向争执双方明晰了责任划分,向现场群众普及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信息采集、证据固定、撤离现场等注意事项,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小轿车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大渡口交巡警提醒:遇到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可以先拍照取证,撤离事故现场后报警备案到交管部门指定的快赔处理中心处理。现场有人员伤亡或较大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应在事故后方放置警示标志后,现场拨打报警电话,等待交巡警下一步处理。(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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